从法律角度应当注意的问题:
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这一点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赔偿方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多的相差一倍还多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海润京丰资产评估事务所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赔偿方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赔偿的,这一项在整个养殖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
3、评估漏项。由于被拆迁的养殖业主不具有相关知识,在评估报告中漏项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4、什么时候评估。有些地方赔偿方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养殖业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一项在整个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
的确,如果养殖场在禁养关停或征收过程中涉及停产停业损失问题,评估机构会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评估中存在预期收益原则,资产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能够为其拥有或控制者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的价值不在于过去的生产成本或销售价格,而是应当基于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加以决定。因此它是资产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本的依据。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全国性评估公司。服务于各类征地拆迁、征收补偿、损失赔偿、禁养关停等资产评估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单位服务业务已覆盖各省市、县、自治区、直辖市并总结了丰富经验,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凭借思路清晰特、专心钻研、勤于思考,坚持立、客观、公正原则,使我单位成为值得信赖的资产评估机构。